摘要
一、税务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但在清查中发现有些业户开业一段时间后,由于种种原因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因此也未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这是造成漏管户的一个原因。 (二)对国、地税共管户控管力度差。检查中发现,一些缴纳增值税的业户在国税办理了税务登记,但却一直未到地税办理登记证,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业户纳税意识不强,税法观念差;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些业户千方百计钻税收政策的空子,认为地税不为其提供发票,管理力度小,到地税办不办证无所谓。 (三)税务登记证件“名不副实”的现象存在。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目前业户频繁转让店铺的现象较多。我们发现一些商户在转让店铺的同时,连同工商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