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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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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汇总(合并)纳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出处 《河南税务》 2002年第8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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