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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省税收计划分配方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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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今年元月召开的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省地税局决定,从2002年起,不再制定税收任务,而是依据各市、县人大通过的地方税收预算(以下简称“税收预算”),自下而上汇总后,作为全省地方税收的收入目标,并以此进行考核。本文就此改革,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作者 孙东方
机构地区 三门峡市地税局
出处 《河南税务》 2002年第18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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