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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胎不换骨 仍是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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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6月份,漯河市地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某集团公司开发销售房产未缴纳税款,稽查局开始立案稽查。1998年该集团公司成立;办有法人营执照,主要从事房地产的开发销售,法定代表人李某,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同年,在市区某地段开发营宿楼4栋64套住房和临街门面房若干间,售房时间自1999年开始持续到2002,主要集中在2000到2001年,立案稽查时,所开发房产已销售完毕,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出处 《河南税务》 2003年第24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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