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个体租赁户的管征模式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当前对个体房产租赁户的管征模式是税务机关委托各街道代征,各街道再将任务下放到各居委会,所以,居委会成为最基层的代征单位。各季度第三月份居委会工作人员就到各租赁户上门收税,经街道核查后解缴银行。同时将纳税情况上报街道。
作者 薛晟
出处 《税务(辽宁)》 1997年第1期40-4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