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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构件和建筑材料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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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制构件和建筑材料的计税依据依照规定,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计税依据,有本企业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出处 《税务(辽宁)》 1997年第5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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