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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房改而发生的固定资产净损失不得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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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因房改而发生的固定资产净损失不得计入损益史洪忠对参加房改而出售的住房,其收入、损失或收益应如何处理,财政部有着明确的规定,即企业出售职工住房时,首先按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
作者 史洪忠
出处 《税务(辽宁)》 1998年第3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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