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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的界限划分和税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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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的界限划分和税收处理张晶张丽丽实施分税制和设立两套税务机构之后,增值税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种,管辖权归国税机构,税收在国家和地方之间以75:25分成;营业税被划为地方税种,管辖权归地税机构,这种管辖权限的划分从理论上讲清清楚楚。然而增...
作者 张晶 张丽丽
出处 《税务(辽宁)》 1998年第4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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