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斯多葛学派第一次完成了亚里士多德逻辑中已经涉及到而禾作进一步探索的命题逻辑,在逻辑史上的地位是显著的;而其理论最原始的部分则是关于被表示物或被表达物的,这些东西他们共同称为来克顿(Lekton及其复数Lekta)。来克顿理论是逻辑学理论中的一个新事物,它可以说是现代语义学理论的渊源。一、按照斯多葛学派的看法,有三种东西是相互联系的,(1)表示项或记号,(2)被表示项,(3)存在物。表示项是声音,例如“狄翁”的声音,存在物是外部存在的对象,如“狄翁”自身;这两者是物体或物理对象,而第三个因素却不是物体,我们可以把它描述为“声音揭示或表示的实在实体,而我们把它理解为是与我们的思想共存的,”这也正是野蛮人听到希腊语词时不理解的原因,这第三个因素便是来克顿,可直译为“所意谓的东西”。塞内卡用一个例子说明了这三个因素的区别,他说。假定我看见卡托在散步,视觉给我揭示这件事情,思想也就相信。我所看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