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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的主要证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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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刑事案件来说,法庭辩论的主要证明方法就是定罪三段论的证明方法。所谓定罪三段论就是以罪名定义为大前提。以对某人行为是否符合罪名定义指出的某类犯罪本质特征的断定为小前提。从而推出某人行为是否应定为罪名定义中规定的罪名的推理。所谓是否定为罪名定义中规定的罪名是指,如果小前提中的断定与大前提中指出的本质特征完全符合,那么某人的行为就应定为该罪;如果不完全符合或完全不符合就不应定为该罪。
作者 周光明
出处 《思维与智慧(上半月)》 1992年第2期26-28,共3页 Thinking and Wis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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