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去对"实事求是"的解说,都仅仅是从认识论层面理解的,缺乏存在论的高度。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对实践范畴的中国式表述,也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实事"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的,而是人的存在本身;因而"是"也并不是那种与人无关的所谓"客观规律",而是关于人自己的存在的真理;"求"作为对这种存在论真理的追求,本身也属于人自己的一种存在论事实。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2007年第S2期264-264,共1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