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税同志:你好!过去我们只知道偷税与抗税是犯罪行为,现在听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中又增加了欠税罪这一新罪名,请问什么情况下欠税就成为犯罪?它与偷税罪、抗税罪有什么区别?盼望回复余晓文余晓文同志:你好!久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不按时缴纳、拖欠税款,同时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犯罪主体必须是纳税人,这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和企业事业单位,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也就是说。
出处
《税收与社会》
1997年第3期49-49,共1页
Taxation an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