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老税信箱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个体医疗诊所如何计征税款《税收与社会》杂志编辑:你们好!1998年《税收与社会》第5期第46页“老税信箱”一文中,对什么性质的个体诊所免征营业税、不征增值税;什么性质的个体诊所既征营业税,又征增值税,做了明确的答复。请问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检查...
出处 《税收与社会》 1999年第4期47-48,共2页 Taxation and Socie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