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董事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董事利益保护机制,不仅能有效化解董事的法律风险,保障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而且还能激发董事的经营潜力,有利于职业经理人阶层的形成。同时,保险公司通过对保单的审核还可以有效对公司进行外部监督。与国外相比,我国的董事责任保险合同在承保范围、除外责任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很成熟,而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公司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制度,所以,应针对董事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推进公司董事责任保险的发展,进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出处
《沈阳干部学刊》
2006年第5期49-5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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