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政府自身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功能定位不断明晰,社区建设和治理中政府功能的发挥成为近年来学术界研究探讨的主题。这些研究的主旨都是在探讨怎样有效地实现社区良性治理。理论和实践中,社区都被定义为社会自治组织,其处理的事务是围绕社区居民的,其作用的发挥首先要依靠生活其中的居民,自治,就是让公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因此,真正的社区良治始于自上而下的建制和安排,自发的自下而上的行动更具有形式上的象征意义。
出处
《沈阳干部学刊》
2009年第5期3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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