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必须结合区域实际情况,针对制约全区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影响环境保护目标实现的瓶颈,制定可行的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东陵区(浑南新区)根据创建生态文明与全面开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及区域建设方向和目标,"十二五"期间将在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安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等环境质量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出处
《沈阳干部学刊》
2012年第5期50-53,共4页
Journal of Shenyang Offi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