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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出台:B股对境内居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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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立B股账户,交易B股股票。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并将于近日付诸实施。证监会表示这次政策调整主要考虑到中国外汇资本流动的宏观形势已发生了显著变化,有必要适应这一变化,相应调整B股市场政策。证监会强调B股市场是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窗口,允许境内居民参与B股市场交易,有利于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
作者 开尔
出处 《数字财富》 2001年第1期11-11,共1页 Digital Fort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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