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有关网上传输信息内容的司法争议中,正当唱片公司已嗅到胜利气息之时,国会大厅里却爆发了一场令人颇感兴趣的混战。不错,法律是明文规定了版权所有者有权否决对其拥有版权的内容在传播过程中的修改,但是有些议员,当中既包括民主党人也包括共和党人,开始怀疑这些法律的意义。我们并没有给予邮政系统控制FedEx的权利,为什么我们就应该给予版权所有者控制互联网信息传输的权利呢?正如国会所知,也正如唱片业尽力想让人们忘掉的。
出处
《数字财富》
2001年第Z1期106-106,共1页
Digital Fort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