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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与南开大学医院续签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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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津社保医(2004)19号文件,南开大学由于没有参加医疗保险,自2004年8月1日起,暂停南开大学医院2004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鉴于南开大学医院自2006年1月参加医疗保险,经研究决定社保中心与其续签2005年度医疗服务协议。同时,参保人员自2006年1月1日起,在该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06年第1期49-49,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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