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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就医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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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津人社局发〔2009〕20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医保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方便城乡参保居民就医,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参保患者就医凭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09年第5期58-58,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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