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天津市调整部分工伤待遇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文件,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工伤待遇。一、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200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30元,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0年第2期24-24,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