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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2010年天津医保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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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天津市委、市政府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作为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出台了若干调整政策,详解如下:1.调整门(急)诊大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2010年天津市将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起付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作者 欣宇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0年第2期26-28,共3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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