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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工亡职工配偶抚恤金每月不低于8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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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水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调整范围。2010年12月31日以前按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二、调整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发放标准基础上,配偶每月增发8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月增发67元。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1年第2期24-24,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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