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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管理特新政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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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天津人社局、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5号),对糖尿病医保管理做了新规定。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市人社局的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就广大参保患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采访。记者:新办法规定。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2年第2期34-38,共5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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