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月1日新《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却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思考,诸如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界定、非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范围的确定等问题,都值得认真研究。难点一:职工"上下班途中"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2年第4期8-9,共2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