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命李鹤贤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任命刘莉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任命殷元庆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任命咸胜强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赵恒举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2期25-25,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