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11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农委等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修改建议。2009年12月8日。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2期37-38,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