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至5月,对我市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2期41-45,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