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财经委员会在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市人民政府依法提交的201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财政部《关于核准2010年天津市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通知》(财预[2010]12号),核准我市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25亿元,并要求将债券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3期51-51,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