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这个《条例(草案)》已于2010年12月2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一、修订《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筑领域的安全、稳定、和谐。为加强建筑市场的有效监管,我市于2002年7月18日公布、2005年5月24日修订公布了《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交易活动。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1年第4期32-34,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