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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渔业执法责任制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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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执行,天津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县国家机关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部门执法责任制是政府把国家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逐级分解到负责实施的各有关工作部门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明确执法责任并进行监督和考核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市水产局按照市人大。
作者 陈培德
出处 《天津水产》 1999年第1期43-44,共2页 Tianjin Fish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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