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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工程”资料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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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就业人员,也称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已办理离休、退休、退职手续,但又再次从业(有酬或自营等各种方式)的人员,计为就业人员.2、下岗职工,是指由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出处 《探索与求是》 1998年第8期8-1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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