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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民不告官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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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岂能“民不告官不究”李存章"民不告不究"是句老话了,指的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或轻微的自诉刑事案件,没有当事人去告状,法院不去"追究"。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未尝不可。然而,执法执纪部门少数人把"民不告官不究"当做座右铭,就令人费解了。有些人对贪污受贿、诈骗...
作者 李存章
出处 《探索与求是》 1995年第3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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