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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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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政发[20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清明节临近,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守护绿色家园人人有责。目前。
机构地区 台州市人民政府
出处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3期7-7,共1页 Gazette of Ta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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