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生产型消费税改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与工商业具有密切联系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流转税税制改革的一种必然趋势。本文通过对国外实行增值税税制国家对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政策研究,认为我国可以从国外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政策中得到一些启示。
出处
《涉外税务》
北大核心
2002年第9期36-41,共6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基金
交通部重点软科学项目<交通运输业税收结构及相关政策研究>(合同编号:95-01-24)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