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北京市政府《关于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的施行,以及年初颁布的一系列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使目前的土地供应市场,土地供应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被一些业内人士称之为“土地革命”。随着这些规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人们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开始了更深层次的思索和探讨。本文从物权法的原理出发,通过土地使用权与传统地上权的比较,提出了把土地使用权作为独立物权的看法,供读者探讨。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2年第10期50-52,共3页
Beijing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