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佛教的戒律是佛教本来面目的表现 ,清规则是佛教本土化的特征。晚明时期 ,佛教界在此两方面都出现了问题。为了扭转佛教发展的颓败趋势 ,晚明四大师之一的宏 ,分别在戒律和清规方面进行了建设性的改革 ,并针对清规日益世俗化的现实 ,制定了《云栖规约》 ,以别僧俗界限。
出处
《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3期29-33,36,共6页
Yantai Teachers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