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赋予地方政府合法的举债权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蔓延态势仍在持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当前只是将举债权赋予地方政府,对债权的细化分解及合理配置问题却考虑得不够具体深入,使得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本文首先阐述了对政府债权应该怎样科学分解,然后分别从举债权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配置、举债权在政府与原投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的配置、举债权在政府与立法机构之间的配置、举债权在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配置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
出处
《当代经济》
2016年第28期36-38,共3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