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留义务所涉及的行业(部门)选择是各类投资协定中负面清单的重要内容之一。行业表述越清晰,则限制措施的透明度越高。各国产业分类标准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负面清单中行业选择表述不仅要关注部门及分部门,还应关注产业分类标准的选择。与常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标准相比,负面清单行业分类不仅要求商品、服务和投资的全覆盖,而且还要求分类标准的统一和易识别性。实践中,联合国CPC标准得到了广泛使用。文章比较了几种国际产业分类标准的特征,分析了负面清单承诺方式对产业分类标准的特殊要求,并在当前国际投资协定负面清单行业表述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负面清单产业分类标准以推进我国投资和服务便利化的对策。
出处
《当代经济》
2017年第10期154-157,共4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
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科规划基金重点项目
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嵌入与升级的战略路径研究
编号:TJYY15-003
主持人: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