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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26日,吴县档案局组织召开了档案工作全议。副县长王林根到会讲话,对深入贯彻《档案法》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是要求各单位按规定配齐档案人员。县档案局馆除按编制配齐人员外,增设业务指导,保管接待和编研三个股。二是抓好档案基础建设。要求各级档案室的库房和装具设备统一标准,年内达到规范要求。县地方财政拨款64万元,在今年建造一座面积2290平方米的新档案馆,并配套较为先进的档案装具设备,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三是抓好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上半年开放旧政权项案和部分建国后档案2388卷(册、袋)。县拨给档案局档目经费2.5万元,用于编篡《吴县年鉴》等,以推动现行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出处 《档案与建设》 1988年第4期59-60,共2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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