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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档案法》 做好开放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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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我市档案馆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积极做好开放档案工作。我们确定第一批开放的为1949年建国后的现行机关档案,时间下限为1957年。这一阶段的馆藏档案共4791卷,经过鉴定、划密,属于控制使用、暂不开放的2500卷,可以向社会开放的2291卷,己报经中共东台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开放。为搞好档案的开放工作,我们首先制定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
作者 姚如恒
机构地区 东台市档案馆
出处 《档案与建设》 1988年第5期3-5,共3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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