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这位中年妇女接到法院的判决书时,她的手颤抖了,流下了本不该流的眼泪——她因犯诽谤罪,受到了刑法的处罚,并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民事赔偿.一个春天的中午,一对中年夫妇在一私人诊所前排队候诊.诊所隔壁一位邻居正在修理炉灶,泥水扫到候诊的男子衣服上.这位邻居对自己的不慎行为不胆未予道歉,反而出言不逊,导致与候诊男同志的妻子发生口角争执.这时邻居的妻子从外面回来,不问缘由,就与对方的妻子抓扯撕打起来,抓址中“喳”的一声,邻居妻子的毛衣领口被对方的妻子扯烂.围观的人叫起来,她忙回家换衣服,这时候诊所里的男子见自己一再制止也未平息这场纠纷,就拉上妻子离去.换完衣服的她却不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