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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监管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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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2月10日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方案明确,国务院下设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正部级),按国家授权履行电力监管职责。2003年2月下旬,国务院正式批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是我国基础产业领域首家政府监管机构,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传统的行政管理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依法监管的重大转变。
作者 杜明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电业》 2018年第11期74-81,共8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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