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税收强制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存在若干差异,导致征管实践中税收滞纳金之法律适用存在冲突和困惑。通过考查相关立法与理论学说,明晰两者间的联系与区别,同时从民法和行政法视角对税收滞纳金性质进行深入讨论,得出税收滞纳金兼具损害赔偿和行政强制中的执行罚性质,并着眼于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提出司法适用与立法建议。
出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48-53,共6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适合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环境的事先裁定模式建构研究"(14BFX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