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人法产生于中世纪欧洲,是由从事跨国商事活动商人建立的商事纠纷解决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曾因国内法的法典化被忽视,但随着一体化市场高速发展,商人法重新受到关注。现代商人法呈现出不同以往特点,《欧洲合同法原则》是现代商人法突出代表,是商人法重要组成部分,是商人法的发展成果。通过讨论商人法的产生和发展,《欧洲合同法原则》的背景和功用,《欧洲合同法原则》对商人法的巩固和发展,以及对二者关系的梳理和分析,可为发展独立自洽的全球商人法体系提供参考。
出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64-68,共5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