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对日国民索赔权是否被放弃问题一直是民间对日索赔诉讼争议焦点之一。诉讼中,作为被告的日方坚持中方对日国民索赔权已被放弃,并援引《旧金山和约》《台日和约》和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予以抗辩。但据有关国际法理论与规则,政府无权放弃区别于战争赔偿权的国民索赔权;同时,《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无约束力,《台日和约》属非法无效条约;《中日联合声明》第5条也只能被合理解释为未放弃对日国民索赔权。论证中国国民享有对日国民索赔权,目的是再现历史事实,伸张法律正义,维护中国人民国际合法权益。
出处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51-56,共6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