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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高句丽地方行政体制与官僚体制研究 第三章 高句丽地方官吏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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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入城邑制时代后,高句丽建立起以城邑为主体的地方管理体制,与此同时,也建立起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官吏体制。第一节耨萨据《高慈墓志》所载:“祖量,本藩任三品栅城都督,……为方镇之领袖,实属城之准的”。①所谓“为方镇之领袖”,说明褥萨在地方长官体制中处于最高地位,故本文对高句丽地方官吏的探讨也从耨萨开始。
作者 刘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东北亚研究论丛(长师大)》 2014年第2期240-250,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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