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日本大震灾造成大量人员和财产损失,住宅等建筑物的损失额占总损失额的多半。住宅金融支援机构通过修改灾害复兴住宅融资制度,简化手续、降低利率、延长宽限期和还款期,新设了宅地融资制度、公积金灾害复兴住宅融资制度、债务整理制度,还允许以奖金还贷、大幅扩大破产后的自由财产额,加上地方政府的援助,使住宅受损的灾民重建居住生活之际,可以获得至多超过千万日元的无偿援助,融资者可得相当于一年平均收入的利息优惠。与无偿援助不同,金融制度的约束性鼓励国民的自助努力,且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乃至经济发展。
出处
《东北亚学刊》
2015年第1期56-62,共7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Asia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