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布迪厄否认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也拒绝接受意识形态概念。但是,他的整个学说是从意识形态批判出发的,而且也包含着意识形态理论和批判的丰富内容。本文分别从意识形态作为符号权力的逻辑、意识形态作为社会区分的逻辑以及审美主义意识形态批判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他的思想。在他那里,意识形态是社会炼金术,它把历史地偶然地形成的社会秩序化自然化,从而为统治秩序提供了合法性的辩护。这一理论不仅与马克思的理论意旨和实践取向一致,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在这个意义上,他对马克思主义的否定是言不由衷的。
出处
《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
CSSCI
2011年第1期105-126,408,共24页
Contemporary Marxism Review
基金
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本体论理论及其最新发展研究》(05JJD710126)
“985工程”项目《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本体论研究》(08FCZD012)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