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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种畜禽场发证问题探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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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种畜禽生产企业的管理机制是三级管理,三级发证。把符合《畜牧法》的种畜禽生产企业分为大、中、小三级,分别由省、市县(区)、三级发证,市、县(区)发证要报上级备案。省级种畜禽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种畜禽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对各市、县(区)发证的种畜禽场实行每年按比例抽查。具体工作权限论述如下。
作者 廖允勇
出处 《当代畜牧》 2014年第1Z期21-22,共2页 Contemporary Animal Husban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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